2023年10月28日 星期六

以色列與巴勒斯坦衝突中,為何台灣覺青不該保持沉默

        在這次的以巴衝突中,台灣的覺青意外的非常安靜,除了網路上部分聲援以色列外,對於巴勒斯坦幾乎是不置一詞。這是相當奇怪的,台灣作為地緣政治中相對弱勢的一方,會同情弱者是台灣民意的習慣,巴勒斯坦平民死傷嚴重,卻沒辦法出來批評一句,也沒有像歐美一樣發起遊行或討論,確實是異常低調。

        當然,我向來主張事情不會是單一因素造成,要解釋這種狀況,可以從很多方向理解:

1. 以色列在台灣社會中向來是正面形象

        這幾年台灣在許多制度推動時,常用以色列當作效法對象,不論是兵役制度,或是科技、創業,台灣常會討論以色列在強鄰環伺下的生存策略,以及小小的國家能創造出的產值。巴勒斯坦問題在年輕一輩如果不是沒有印象,就是沒有人會討論。



        筆者曾經造訪過以色列,並在旅途中認真思考過這個問題,當時我是從德國柏林一路走到波蘭的奧斯威辛集中營,之後至東歐及中東其他國家後,從約旦入境以色列。對於二次大戰期間猶太人所受災難有一定程度的了解,亦充分體認以色列人建國之艱辛。但當我踏上這片土地,最大的困惑反而是:以色列人當初受了這麼多苦楚,為什麼這樣對待巴勒斯坦人?

        這樣的討論在台灣並不多見,當然,新聞偶爾會報導巴勒斯坦與屯墾區,但在主流媒體與好萊塢的影響下,大部分的人都會認為以色列是弱者,憑藉著自身的努力與愛國走到今日,並沒有注意到,在這片應許之地,有另一群弱勢種族在。

        因此,在哈瑪斯對以色列平民發動大規模攻擊時,台灣人與全球人同步憤慨是正常的,譴責對平民的暴力也是人類良知的表現,但在後續以色列對加薩走廊大規模轟炸時,台灣人保持沉默就很特別了。

        有很多人有種奇怪的善惡論,好像好人就不會做壞事、壞人就做不出好事,但世間萬物並不能以好壞做絕對區分。難道以色列在台灣人眼中是好國家,就不會做出邪惡的事嗎?是的,以色列有殲滅哈瑪斯的權利,但不代表這個過程中的平民損傷是合理的。這幾天國際社會對目前的衝突態勢表達深度憂慮,聯合國大會甚至通過了決議,要求以色列與巴勒斯坦武裝團體哈瑪斯實現「立即、持久且持續的人道主義休戰」,然而以色列的回應竟是譴責這是聯合國和人類最黑暗的一天,認為聯合國不再擁有合法性或重要性。以色列這位代表夠聰明,如果大部分的人都能正確解讀這份決議中,投下贊成票的121個國家是希望拯救加薩走廊倖存的平民,那麼將這份決議解讀為對哈瑪斯的支持的以色列代表,恐怕就是惡意曲解這份決議了。當然,以色列有自己的國家立場,但如果認為附帶平民死傷是必要之惡,好歹你也知道這是惡,這樣的清剿方法本身就是不正義,不需要藉由強調哈瑪斯的邪惡來合理化自己的作為。

2. 如果有聯合國決議支持的巴勒斯坦建國都不能成功,台獨還有什麼希望

        我最無法理解的是,有一群支持台灣獨立的覺青,卻不支持巴勒斯坦建國。在哈瑪斯襲擊以色列之初,中國曾經提到應落實「兩國方案」,遭到三立新聞大力圍剿,台灣部分媒體竟然沒有發現中國這個方案其實不是中國人獨創的,而是當初由中華民國支持通過的,這讓我同時意識到,台灣人似乎不知道,當初支持以色列建國的那份聯合國181號決議文,其實同時容許巴勒斯坦獨立建國(其實大家可以看這份決議文,因為當初中華民國還是聯合國合法代表,因此該決議的中文版是繁體中文)。簡單來說,以色列以這份決議文建國,卻選擇性的只允許自己建國,期間以暴力手段將巴勒斯坦人逐出家園,並從未落實「兩國方案」,並從此造成巴勒斯坦人的悲慘命運。

        要知道巴勒斯坦建國是有聯合國背書的,台灣許多人推動台灣獨立多年,對於世界各民族之自決自治應抱持支持與肯定之態度。台灣人支持西藏與新疆甚至是香港獨立,難道不是覺得人民有權決定自己的命運,而是因為反對中國而已嗎?在我來看,巴勒斯坦人世居該地,本就有決定自己命運之權利。巴勒斯坦的獨立建國走得更前面,不僅曾獲聯合國決議支持,世界上亦有超過一百個國家承認巴勒斯坦國,如果連巴勒斯坦建國都不會成功,台灣還有什麼希望。因此,支持巴勒斯坦之主權地位,確保巴勒斯坦人民有不受軍事威脅與剝奪人權之權利,對台灣人亦是有利的。

        試想,要視同意以色列有驅逐巴勒斯坦人離開家鄉的權利,以後兩岸萬一有事,難道對岸可以開一個人道通道就要台灣人離開台灣嗎?如果因為中國主張其有權剿滅台獨份子,難道就可以不顧平民死活轟炸六都嗎?以色列對平民的傷亡是無論如何都解釋不過的,台灣民眾應認清事實,攻擊巴勒斯坦平民與攻擊以色列平民一樣不可接受,報復行動在哈瑪斯或以色列均不合法,以色列暴力屯墾與哈瑪斯暴力攻擊均屬不義,應引導雙方以和平手段解決矛盾。

        巴勒斯坦應獨立建國,並依據聯合國決議享有完整領土,至於在巴勒斯坦領土上以色列屯墾區的產權問題,涉有違法者應依法院審酌取得過程之合法性個案審查。


        最後我仍然要強調,我譴責哈瑪斯攻擊平民的行為,爭取國際聲量而攻擊手無寸鐵之民眾不得稱為合法正義。然哈瑪斯的作為不應由巴勒斯坦民眾承擔後果,目前以色列在加薩走廊的作為是違反國際法的,仍應予以譴責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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